汉语进修生(在读生)奖学金申请通知
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际化办学程度,营造国际学生积极向上的良好学习风气,根据《国际教育学院汉语进修生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将奖学金申请办法公告如下。
一、奖励对象:
在我校学习两个学期及以上且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汉语进修生,自就读第二学期开始每学期评比一次。
二、奖学金种类
在读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、HSK(中国汉语水平考试)优胜奖学金。
三、奖学金等级及额度
(一)优秀学生奖学金
1. 一等奖学金 2000 元;
2. 二等奖学金 1500 元;
3. 三等奖学金 1000 元。
(二)HSK 优胜奖学金
1. 特等奖学金7000元:在校学习期间考取HSK7级以上证书;
2. 一等奖学金 4000 元:在校学习期间考取高于入学时二个级别以上的 HSK 等级证书,且所获证书高于 HSK5 级(含);
3. 二等奖学金 2000 元:在校学习期间考取高于入学时一个级别以上的 HSK 等级证书,且所获证书高于 HSK4 级(含);
4. 三等奖学金 1000 元:在校学习期间获取 HSK3 级及以上等
级证书。
注:汉语进修生在我校学习期间仅可参评一次 HSK 优胜奖学金,参评学期内取得的 HSK 等级证书(根据 2021 年《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标准》划分标准)可作为申请依据。
四、奖学金申请条件
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;
遵守浙江工商大学校纪校规;
在读生奖学金申请人在校学习期间出勤率须达 90%及以上,课程期末考试平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,无旷考记录,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。在读生奖学金申请人须在开学报到前足额缴纳学宿费,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。
五、奖学金申请办法
《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表(在读学生)》,用中文或英文填写;
个人陈述。用中文或英文撰写。内容包括个人在校学习总结和申请理由;
班主任推荐意见;
HSK 等级证书、各类活动证明(文体活动、社会公益等)和表彰证明(如有)等材料。
六、其他注意事项
申请截止日期:2025年3月28日
奖学金获得者若在学期内因故退学,则中止发放奖学金;若奖学金已发放,则学生应退还剩余学时相应比例奖学金。学时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获得奖学金所在学期开学日,截止日期为办理(办妥)离校手续日;30 天折算为 1 个月,不足 30 天的按 1 个月计算,一学期按 5 个月计算。
汉语进修生应当遵守《浙江工商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,奖学金获得者如有违反法纪校规行为的,将取消奖学金资格,中止发放奖学金或追回已经发放的奖学金。
附件-国际教育学院汉语进修生奖学金申请表(在读学生).docx